省水利厅积极优化涉水项目审批加快推动重大项目落地
省水利厅持续深化涉水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出台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范优化涉水项目审批,助推重大项目落地。一是优化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开展联审联批。简化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流程,就重点水利项目与省发展改革委建立联审联批制度,压缩审批时限80%以上。批复老岚水库总库容15792万m3,项目概算总投资83.19亿元;批复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河道281.2公里总投资83.39亿元;批复官路水库总库容21070万m3,项目概算总投资91.45亿元;批复临沂双堠水库总库容13782万m3,项目概算总投资115.93亿元。二是优化取水许可审批,保障供水安全。印发《关于明确取水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方便企业群众取水许可手续办理。对项目专家评审、水资源论证批复、取水许可验收、发证等环节压茬进行,两周内为青岛3家企业依法依规办理取水许可2.34亿方。三是优化涉河建设项目审查,明确防洪评价技术标准。在全国率先出台《涉水建设项目防洪与输水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以地方性法规和标准规范指导我省1000多余条河道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工作。针对重大涉河建设工程创新项目审查模式,将小清河复航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分水利设施改造、跨河桥梁、航道船闸、过河管线等5类分别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分别审批,加快了项目落地。四是大力深化承诺制改革,为项目审批提质增速。积极推进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制审批,全省各级审批部门共办理水土保持承诺制审批1.1万余项,累计节省审批办理时间22万天,节省行政成本约1.65亿元。推动开展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防洪影响区域评估工作,对园区内的项目开展承诺制审批。推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7个工作日之内颁发资质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