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方针,坚持“四水四定”原则,积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21.1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37.34立方米、比“十三五”末下降21.2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4.19立方米、比“十三五”末下降15.31%,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近日,山东省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表扬在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2024年5号),济宁市城乡水务局等5家单位荣获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工作突出集体,10名同志荣获突出个人。
一、强化监管严格集约节约利用
一是健全制度和标准。起草施行《济宁市节约用水条例》,修订《济宁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编制《济宁市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和《济宁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提前完成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3.2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0%以上目标。二是加强取用水治理。紧紧围绕***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将节约用水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持续推进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和超采区治理,对全市2194.6平方千米的超采区持续进行综合治理,累计封停自备井814眼,压采地下水6911万立方米。三是强化节约用水监督管理。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对纳入名录的98家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指导。依据用水定额和取水许可核定下达3000余家用水单位用水计划,实现计划用水全覆盖。
一是加强水网工程建设。坚持“三先三后”原则(先再生水后新鲜水、先外调水后当地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着力畅通“一干六支”地表水开发利用骨架,打造“三引四调”水资源丰枯调配网络,洙赵新河、东鱼河等大型河道完成治理,洸府河、新万福河等中小河流完成治理332.54公里,引黄西线工程完成管道铺设124.65公里,实施尼山、华村等水库增容工程,拟新增兴利库容1433.07万立方米,拟新增供水能力403万立方米/年。二是加强地表水利用。立足当地水、黄河水、长江水“三水”联合调度,先后实施引江、引汶、引黄工程,其中南水北调干线过境调水累计64.41亿m³,累计消纳长江水1.4亿m³。城区长江、运河地表水厂先后建成投入运行,现状地表水供水量分别可达5万立方米/天和7万立方米/天,尼山水库调蓄水工程实现供水,2024年争取淮委批复南四湖新增年取水量7744.1万立方米,2024年1月至11月累计引用大汶河水量5581.76万立方米,引黄西线工程顺利取得黄委取水许可批复,二期工程加快建设、2025年建成。三是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在用水单位水资源论证及年度用水计划下达时对符合条件的优先配置非常规水,落实化工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再生水配置比例不低于35%的要求,对使用再生水的用水单位认真落实税收“三免三减半”和减免水资源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成功争取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等试点项目。
三、改革创新培育节水风尚
一是深化涉水改革。初步认定115家节水产业企业,4家企业入选山东省***批节水产业重点企业名录,5家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被认定为节水科技创新中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合同节水项目,任城区二十里铺工业水厂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吸引社会资本1.39亿元;用好金融支持政策,推行“节水贷”,邹城市再生水利用配置项目取得农行、农发行授信额度9.3亿元;鼓励实施水权交易,累计完成交易228单,交易水量619.78万立方米,交易单数位居全省第二位。二是突出示范***。济宁市、曲阜市、邹城市建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实现国家节水型城市评选范围全覆盖。全市11个县级行政区全部建成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累计创建全国水效***者2家,全国节约型机关1家,山东省节水***单位6家(山东四季园牡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鲁抗生物制造有限公司、邹城经济开发区、嘉祥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梁山县机关事务中心、济宁市机关事务中心)等一大批典型示范。三是深化节水宣传教育。实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间节点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千城地标亮节水”、节水“六进”等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节水宣传,营造出了人人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将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国家节水行动,按照“三先三后”原则统筹优化水资源配置,不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大力推动节水产业发展,持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胡峰 李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