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禹城市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取用水监管,尤其在节约用水方面狠抓计划用水,严格节约用水管理,强化节约用水宣传。
一是狠抓计划用水、积极推进节水评价。2024年下达用水计划单位267家,下达计划用水量5562.1556万立方米。非农自备水源用户实现了用水计划的全覆盖,公共管网非居民用水户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户实现了用水计划的全覆盖。并严格按照水利部文件(水节约〔2019〕136号)的规定,建立节水评价登记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动态管理,基本实现了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评价全覆盖。
二是严格节约用水监管。加强节水监督检查,对所有纳入管理的取用水户,每月对该单位的用水情况与计划用水情况进行对比,并不定期开展取水许可监督工作,与企业深度交流,引导企业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用水效率。对德州市级重点监控单位9家,按要求报送监控单位的的基本信息、计量设施和水量信息等。力推非常规水源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编制了《禹城市水资源配置方案》,明确2020年和2035年禹城市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方案,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大力推进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
三是强化节水宣传教育。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注重加强取用水宣传教育,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借助“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生动科学的形式宣传总结取用水监管的经验做法,及时公开违法取用水案件信息,加大社会监督举报力度,曝光取用水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切实增强全社会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法治意识和行动自觉,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整治、打击违法取水的浓厚氛围,营造规范取用水、人人节约保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开展节水载体建设。2023年成功申报3家“德州市节约型单位”,并全部录入到《国家节约用水监管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