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至30日,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主任杨国华一行到威海、潍坊、临沂三市对我省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幸福河湖建设情况调研。
调研组现场考察了威海市凤凰湖、樱花湖、甲夼曲家河、五渚河、逍遥河;潍坊市浞河;临沂市沂河、祊河、石马庄河、石马庄水库、岸堤水库等幸福河湖建设和管护情况;详细了解各地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近年来结合自身地理条件和资源禀赋,通过对入海河口治理、城区河道系统整治、乡村河湖(库)合理化改造等,在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生态、发展水经济、改善水民生方面的经验做法。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山东省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将其作为助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创新机制,强化履职,协调联动,推深做实;各地认真贯彻国家和省部署要求,高位谋划,高点推进,高效落实,注重结合本地自然条件,资源禀赋,文化习俗,就地取材,一河一策,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工程为辅,在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的基础上,做到了发展水经济、改善水民生。
调研组指出,山东省幸福河湖建设起步早、力度大、效果好,早在2020年就出台了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指导意见、方案编制提纲指南、评定标准及评分细则、验收评定办法等系列规范标准,已建成省级以上幸福河湖600余条(段),走在全国前列,造福全省人民的同时,也为流域省份乃至全国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提供了借鉴;近年又率先提出效益河湖概念并推动开展创建工作,为挖掘幸福河湖综合价值,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进行了有益探索。
调研组强调,新形势下,河湖长制要准确把握幸福河湖的内涵意义和建设要求,在各级党委的统一***下,创新体制机制,总结亮点特色,分析堵点痛点,结合区域流域特点,深入挖掘生态、产业、文旅、交通、乡村振兴等价值,把握“颜值美”与“内涵好”相融合,因地制宜打造幸福河湖、效益河湖,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提质增效”转化。
调研组要求,幸福河湖、效益河湖建设是系统工程、民生工程,要既相互学习借鉴,又坚持因地制宜、挖掘潜力,发挥自身既有优势;要坚持生态治理、自然修复为主,避免或减少工程干预,防止过度工程化;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基础上,加大地方资金、政策、科技等投入,切实做好水文章、挖掘水价值;要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强化部门协作,压实履职责任,通过实施河湖系统治理,提升综合管护能力,为幸福河湖、效益河湖建设作出表率,打造***。
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省水利厅副厅长肖红及厅河湖处负责同志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