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主持的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监管试点国家试点市总结评估会在济南召开。经评估专家组认真讨论,济南、淄博、聊城、菏泽四市全部通过评估,济南、淄博、聊城三市被评为“***”等次,菏泽市获得“良好”等次。“济南方案”、“淄博经验”、“聊城案例”、“菏泽模式”得到了与会专家的认可,标志着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水平再上新台阶。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相关市紧紧围绕试点任务目标,积极推进试点工作。12月初,国家试点市的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果,基本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济南、聊城采用系统对接的方式,对试点版数据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了调试测验,并提出了修订意见。淄博、菏泽采用直接布设省水利交易系统和监管系统的方式,通过共享利用信用信息,减少市场主体重复提交各类证明文件等繁琐操作,为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撑,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电子化监管。其中,淄博市将省水利交易系统和监管系统布设到市、县(区),在“不见面开标”的基础上,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异地评标”,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水利项目正常开评标提供了可复制模板。济南、淄博、聊城、菏泽通过市交易系统与省水利监管系统的互联共享,实现了多维度、多节点数据自动分析预警,可及时识别并发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潜在违法违规线索,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预警防控为主的数字化智慧监管,山东省水利监管一张网雏形显现,为我省试点经验向全省、全国推广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