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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水利局:建立安全专员与四级督查检查机制 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
2021-11-14 16:06 返回

安全生产监管在政府、主体在企业,为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规范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市水利局建立运行水利安全专员和四级督查检查工作机制,以考核促进机制长效运行。

一是建立水利安全专员,做好专业督查。市水利局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任务分工,梳理系统单位、局属科室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健全完善系统单位、科室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在各单位、科室设立安全专员,负责协调组织单位、科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安全隐患专业督查检查,工作信息报送。实行专业安全生产督查每月都检查,监管单位、项目一季度一覆盖,一行动一覆盖。

二是成立联合督导组,做好综合督查。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抽调系统单位、科室人员成立5个联合督导组,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检查业务科室监管责任、行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汇总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实行综合督查随机查,行业单位一季度一覆盖。

三是健全企业安全机构,做好单位月查。全市水利建筑企业设立专职安全管理科室,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小微企业及水库管理单位设置安全专职人员,推进企业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人员专职化、专业化。单位内设安全机构、安全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单位级安全生产月查,建立检查工作台账,实行每周都检查,单位、工程一月一覆盖。

四是严格岗位职责落实,做好班组岗位日查。贯彻落实单位、工程项目班组岗位人员安全日查常态化,建立健全班组岗位日查安全工作台账。做到在岗一日,检查一天。

五是落实工作情况考核,保证机制有效运行。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通报考核机制,市水利局安委办定期通报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或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科室、单位进行通报。***次由市水利局给予安全生产提醒,第二次给予全系统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水利局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责任单位、责任人必须***时间予以整改,检查人员要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消除隐患。今年来,行业系统单位安全生产自查391次,出动人员1189人,自查整治隐患275起。水利局专业、综合督查98次,出动人员256人,督查整治隐患85起,有力保障了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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