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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兴水的实施意见
2023-07-29 17:43 返回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各市水利(水务)局: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科技兴水步伐,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治水兴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四个面向”,紧紧围绕山东水利建设主战场,切实发挥科技创新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赋能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从2024年起,全省水利科技研发与技术推广经费投入占水利建设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2.4%,5年内每年提高0.1个百分点。到2028年,水利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水利科技领军人才与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持续壮大,着力形成科技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重大科研攻关更有成效、创新资源配置更加高效、创新效能更加显著的水利科技创新新局面。

二、搭建高水平创新平台,不断增强科技创新源动力

1.推动已建创新平台提质升级。持续加强山东省水资源与水环境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灌溉试验中心站、现代水网建设与运行管理技术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山东省推广工作站、山东省水利科技推广中心、河海大学(潍坊)智能感知技术创新研究院等平台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整合科技创新资源、争取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龙头作用。大力支持创新工作室建设。

2.积极争创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现代水网建设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联合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争取组建省级以上实验室等科技平台,打造产学研协同创新高地。推动实验室跨单位、跨体制、跨学科组建核心团队开展联合攻关,产出一批原创性、战略性重大创新成果。鼓励各市、各单位申报创建各类科研平台,开展水利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支持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在重点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三、强化重点环节,提高全链条水利科技供给质量

3.着力加大水利科技攻关力度。瞄准水利行业前沿,坚持问题导向、效用导向,以健全完善水资源调配体系、水灾害防御体系、水生态保护体系、智慧化水网体系“四个体系”为研究重点,加强水利科技需求征集凝练与专家论证,做好水利科学研究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探索建立厅重大水利科技项目清单制,推进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重大项目组织实施机制,与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联动,充分调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各方面的科研力量,加强深层次水问题研究和科技攻关,推进制约山东水利发展的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重大水利技术的研发,努力形成一批原创性、***性研究成果,为水利现代化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4.稳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坚持应用至上,突出重点,跟踪国内外水利科技前沿,加强高新技术与信息技术的有效集成,积极推动卫星遥感、智能建造、数字孪生、物联网、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在水利行业的融合应用,带动水利技术升级换代,切实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进一步落实国家、省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和激励奖励政策,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工作制度和配套落实措施,激发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积极性,提升科技成果源头供给质量和转化效率。科技成果转化后,完成单位按规定对完成和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的80%的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鼓励各市、各单位结合各自需求,建立水利科技示范推广基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5.加大成熟适用水利技术推广力度。坚持需求牵引、成果集合、示范推广、成效跟踪,注重发挥省水利科技推广中心、行业学会、协会和基层水利单位的技术推广作用,通过举办科技展览、科技培训、技术交流会、产品推介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成熟适用水利科技创新成果和水利行业需求的***对接,建立以需求、问题和效用为导向的清单目录,不断提升水利科技创新成果推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水利重点领域选择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适用的技术与产品等,在重点水利工程和典型区域实现集成示范应用和推广,遴选创建一批省级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基地。推动建设(数字)水利科技(科普)馆,搭建水利新技术装备与水利建设管理之间的展示交易平台。  

6.强化水利科普宣传。落实《科学技术普及法》《关于加强水利科普工作的指导意见》等部署要求,推动水利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协同发展。到2028年,争创5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和一批市级科普教育基地。鼓励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水利科普工作,积极发挥行业学会、协会作用,依托科普教育基地、科普专家工作室、节水教育基地、水利博物馆等,打造形成一批具有行业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水利科普特色活动。探索新老媒体融合互补的水利科普传播模式,利用水利科普网络专栏等阵地加强科普宣传。

7.加强水利技术标准工作。注重成果转化应用与技术标准的有机衔接,探索建立促进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机制。立足前瞻性、***性、突破性,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标准化要求为基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围绕河湖生态复苏、水旱灾害防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农村供水安全、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制修订一批水利地方标准,补齐短板漏项,不断健全完善全省水利地方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水平,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标准支撑和保障。探索建立水利地方标准与团体标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增强团体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协调性。加强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强化标准信息公开、信息反馈、宣贯培训、试点示范等工作,夯实水利技术标准管理基础。

四、深化创新改革,健全完善水利科技工作体制机制

8.健全完善水利科技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厅党组对水利科技创新的******,成立厅科技工作***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制约水利科技发展的重大问题。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各单位落实“一把手抓***生产力”,把水利科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水利科技工作有人负责、科研任务有人落实、科研成果有人转化推广。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为全省水利科技工作综合协调部门,负责统筹谋划、指导实施、跟进督导,不断提升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能力。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为全省层面上重大水利科技项目牵头组织实施单位,各市、其他厅直单位为区域性、专业性科研项目实施单位,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整体推进。

9.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组建省水利科技专家委员会,作为厅重大决策技术咨询机构。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职能作用,凝练形成一批高质量水利基础科学问题、重大科技问题、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并指导开展科研攻关,***全省水利行业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完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发挥专家委员会专家的技术优势和实践经验,提出技术层面的意见和建议。

10.建立***干部联系专家制度。厅***要联系一名分管业务领域的国内高水平专家,保持定期不定期联系,年中岁末分别走访一次,了解本领域***新技术动态,听取专家意见建议,协调推进分管业务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

11.完善水利工程带科研机制。坚持科技创新与工程建设相融合,围绕水利建设主战场,引导鼓励项目法人单位结合工程实际,认真落实“工程带科研,科研促工程”措施,按照有关规定计列“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从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始,就要布局水利科研攻关项目,并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将科技创新贯穿于水利工程项目可研、规划、设计、建设、运行与管理全生命周期,不断提高水利工程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将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使用及占比、技术成果应用及转化、新技术推广等情况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和全过程监管的重点内容。对成绩突出者,给予表扬奖励。

12.深化水利科技评价综合改革。扎实开展水利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强化“人才是干出来的,不是评出来的”鲜明导向,构建以应用创新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突出效益指标,引导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服务国家和省重大工程建设。把人才评价结果与岗位晋升、职称评聘和绩效考核等紧密衔接,对急需紧缺或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可直聘或优先聘用,在绩效工资及生活待遇上给予倾斜。推动水利行业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发挥行业学会、协会、专业化评价机构等在水利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并强化其自律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行业有关社会力量办奖,不断提升奖项的***性和影响力,重点奖励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研团队和一线科技人员,营造有利于高质量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的创新生态。

13.进一步落实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举措。***落实国家、省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政策措施,建立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机制,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简化预算编制。人才类、基础研究类、软科学类科研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结果作为科技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五、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打造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

14.强化***科技人才激励保障政策。建立健全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评价机制,加强成果及时奖励和宣传推广。倡树品德、业绩、贡献导向,在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绩效工资发放等方面,重点向水利科研和生产实践一线、高层次人才工程、高等级科技奖励、重大原创性科研成果、关键性技术难题、技术革新突破等方向的***人才倾斜。畅通高层次人才直评直聘通道,常态化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优化育才留才环境。发挥***示范作用,实施好各级重点人才工程,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

15.优化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路径。推动实施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持续重点关注水利基础研究和技术推广应用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建立健全跟踪培养和导师帮带机制,统筹发挥科研创新平台、项目、团队和行业协会作用,鼓励支持跨单位、跨地域、跨领域横向交流合作、承接项目课题,多措并举“铺路子”“搭台子”“压担子”,帮助青年人才在创新创造黄金期取得突出业绩,将个人成长与服务水利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推动实施青年成长讲堂,定期开展科研实践成果展示和交流研讨,促进交流协作,提升水利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科技影响力。

16.加大高素质专业化科技人才引进力度。围绕重大水利科技需求和深层次水问题研究,依托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加强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厅属单位每年引进博士研究生不少于10人,不断优化提升水利科研队伍梯次建设和整体实力。加强与高水平高校、智库、科研院所联系对接,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厅属单位采用简易程序招引高层次人才,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建立灵活有效的柔性引才机制,统筹“本脑”建设和“外脑”作用。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各类人才优惠政策应享尽享,提升人才吸引力与粘合性。

六、强化支撑保障,加快科技兴水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17.强化组织***与统筹协调。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科技是***生产力、人才是***资源、创新是***动力”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对水利科技创新的******,凝聚形成水利高质量发展靠科技创新***、上下一心抓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要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科技、人事、财务、规划计划等部门要为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充分发挥考核激励作用,在厅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中,增加凝练重要科技需求、新技术推广经费在业务工作经费中的占比、转化新成果推广新技术、建设新技术示范工程(项目)等内容。对各市落实“工程带科研”政策、加大科技经费投入、转化新成果推广新技术、建设新技术示范工程(项目)、强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者,予以通报表扬。

18.积极拓宽水利科技投入渠道。对于事关全局、符合国家和省科技规划的重大水利科技需求,积极争取各级科技专项经费,或以项目支持形式列入财政预算。对于有市场前景的技术项目,鼓励采用市场化手段筹措资金,吸纳社会资本投入。推动水利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设立水利科技创新基金,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加快实现水利领域前沿***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各市水利部门要进一步拓宽社会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不断加大水利科技投入。支持和鼓励各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工作。

19.大力弘扬科技创新精神。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文化,通过开展创新教育、创新案例、创新比赛等方式,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深入开展以“小发明、小革新、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为主要内容的“五小”岗位创新活动。加大水利科技创新***人物、创新***成果的宣传力度,增强科研人员创新成就感、荣誉感,大力营造崇尚创新、推动创新、投身创新的浓厚氛围。

20.加强水利科技交流合作。坚持开放思维,加强内外联动,推进协同创新。建立健全横向协同和纵向贯通相结合的合作机制和模式,深化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的交流合作,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大水利科研人员出国培训和境外高水平水利专家来鲁交流工作力度,鼓励积极申请和承担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认真执行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相关规定,更大力度支持出国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参加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等,并以此带动全省水利科技对外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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