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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5-12 08:55 返回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山东省水利厅贯彻落实<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方案》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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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厅贯彻落实《山东省建设

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快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按照“走在前、开新局”总遵循,以加快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为重点,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可靠的水安全保障。

二、目标定位

以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作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统领,着力提升水利基础设施体系的网络化组合效益和整体效能,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推动现代水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走在全国前列,争取成为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的先行区,助力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到2025年,***完成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任务,实现全省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241.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16%、10%,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15亿立方米以上;新增水库库容12亿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1;完成中小河流治理长度1829公里,5级及以上河湖堤防达标率达到77%以上,水土保持率达到86.77%以上;重点水利工程数字化率达到85%以上,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100%。

三、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1.严格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制度。逐年制定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双控指标。扎实推进水资源超载区治理,严格执行超载区取水许可限批制度。依据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指标,持续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十四五”期间,实现深层承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的目标。加快推进再生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逐步置换地下水超采区的地下水源,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明确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中非常规水源***低利用量目标。(水资源处、节水办、许可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深度节水控水,配合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探索建立节水激励机制,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健全完善用水定额标准体系。(节水办负责)

3.积极培育水权交易市场。稳步推进水权交易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山东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开展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等用水权交易,***推动水权市场化交易改革。(水资源处负责)

四、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

4.论证实施重大引调水工程。深入研究论证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南四湖水资源利用、沂沭河雨洪资源利用东调等跨流域跨区域重大引调水工程。(发规处负责)

5.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2023年底,烟台老岚水库具备蓄水条件;2025年底前,完成青岛官路水库、临沂双堠水库主体工程建设。(建设处负责)

6.深入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强化济南太平水库、威海长会口水库、临沂黄山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2023年内开工建设济南太平水库;积极推进枣庄马河、烟台王屋、潍坊冶源、济宁尼山、济南杏林、枣庄周村等大中型水库增容,实施东营南堤、济宁羊山、日照潘家庄、德州施女湖等小型水库及河道拦蓄工程建设。(发规处、建设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底前,完成淄博马扎子、东营王庄等11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以及德州豆腐窝、聊城仲子庙等14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农水处负责)

8.实施区域水系连通工程建设。2023年完成济南东部四库连通工程,2025年底前,完成枣庄两库四河水系连通、德州市水系连通工程,加快建设临沂中心城区水系连通等区域水系连通工程。(发规处、建设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9.配合开展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和加快高标准农田扩面提质。按照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范围,指导地方分析现状水资源条件及需水量,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编制全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支持高标准农田扩面提质建设试点。(发规处、农水处等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0.配合完善提升京杭运河、小清河、新万福河等航道网。配合做好京杭运河黄河以北段适宜航段复航水资源、洪水影响等论证;结合小清河流域防洪综合治理,配合推进小清河复航工程建设。(许可处、河湖处、水资源处、南水北调处、发规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确保黄河下游长久安澜

11.实施黄河下游引黄涵闸改建工程,配合做好引黄闸改建施工期间临时供水保障、黄河防汛安全等;配合推动“二级悬河”和下游滩区综合提升治理,维持河口现行流路基本稳定;配合开展黄河口地区、东平湖蓄滞洪区综合治理、东平湖老湖区分区运用等前期论证工作。(发规处、调水处、防御处、许可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快推进骨干河道和中小河流治理。实施徒骇河聊城段、德州段,马颊河聊城段、德州段,金堤河聊城段,潍河感潮段,沂河沂源段等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骨干河道重点河段治理;完成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济南南辛庄河、烟台王河等中小河流治理长度1829公里,其中2023年完成615公里。(发规处、建设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2023年完成382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4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常态化开展水库水闸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及时安排除险加固。(运管处、建设处、发规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山洪灾害防治与重点涝区治理。2025年前实施济南贺小庄等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完成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沿运片邳苍郯新片区治理工程建设,其中2023年完成曲阜市蓼河、泗水县济河等山洪沟防洪治理,提升山洪灾害防御和重点涝区排涝能力。(防御处、建设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重点区域水生态保护和修复

15.实施沂蒙山泰山等区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黄泛平原风沙片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局部水土流失集中区治理工程,年度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50平方公里。积极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管理范围宜绿化地绿化率达到95%以上。(水保处负责)

16.配合加强泰沂山区、昆嵛山、东平湖、南四湖、大汶河等重点区域和重点河湖生态建设,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配合推进黄河下游绿色生态走廊建设,加强黄河三角洲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开展大汶河绿色发展生态长廊建设工程前期工作。配合推进南四湖、东平湖湖泊治理示范试点,强化南水北调工程和水质监测工程运行监管,保障截污导流工程充分发挥效能。(河湖处、水保处、南水北调处、发规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强化河湖长履职,深入推进河湖清违清障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分级分批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河湖处负责)

18.配合深化污染溯源和***治理。根据省有关牵头部门统一部署,配合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溯源和水质监测,根据水环境容量现状优化排污口布局,规范入河(海)排污口设置;配合加快推进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高耗水、高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指导设区市组织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水资源处、许可处、河湖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现代水网管理智慧化水平

19.加快提升现代水网智慧化管理能力。推进实施数字水利新型基础设施、水利业务支撑平台和一体化业务应用平台、重点水利工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平台建设,提升“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完成小型水库雨水工情自动测报项目,实施大汶河、沂沭河流域防洪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办公室、防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搭建重大调水数字孪生工程主框架。建设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引黄济青、胶东调水、黄水东调等重大调水工程智慧化运行管理平台,依托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胶东调水工程等搭建重大调水数字孪生工程主框架。(办公室、综合事业中心、南水北调处、省调水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保障措施

21.加强党的******。把党的***贯穿到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各环节,激励水利系统党员干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大力发扬严肃严格、求真较真、细致细究、务实扎实、高效快捷的工作作风。(机关党委等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建立推进工作机制。发挥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联席会议重要作用,统筹研究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工程,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强化工作职能,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措施,优化督导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发规处负责)

23.完善推进工作制度。根据项目化、清单化管理的要求,按照行动计划提早谋划年度建设项目,制定全省年度水利建设项目清单,项目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实施年度水利建设项目双周调度会商、月通报,加强调度、督促、指导、服务,强化要素保障到位。(发规处负责)

24.加强实施评估考核。建立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统计评价体系、目标指标体系,加强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督查激励政策作用。强化日常目标指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总结评估。(办公室、人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强化水利科技支撑。激活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科学研究试验费”酵母作用,适时布局水利科研攻关、推进水利科技创新,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不断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和管理水平。(科外处牵头,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6.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深度报道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注重发现和总结典型并及时推广。不断增强宣传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营造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办公室、综合事业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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